各部门:
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、2016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》(见附件)要求,请各部门按照省教育厅文件通知精神,组织好本部门的结题工作和审核工作。我院具体要求如下:
1.11月16日下班前,将结题材料统一报送到科研处319室;
2.上交纸质材料一式7份,汇总表1份;
3.电子材料要以学院——项目主持人命名,统一报送到科研处电子信箱KYC4099@163.COM。
关于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、2016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》.rar
科研处
2018年10月29日